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立法进程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春临先生介绍了有关情况,出席吹风会的还有: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周强先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司长朱剑桥先生,并答记者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春临:

5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今天,我想利用这个机会,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相关背景情况。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文件出台一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一是组织各地对妨碍统一市场政策措施开展自查清理,废止、修订和纠正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集中组织宣传引导,营造有利社会氛围。二是围绕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促进要素和资源市场统一、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在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等方面出台了一批配套政策。三是重点领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包括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启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和碳市场、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建设等。四是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通报了一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共识进一步增强,重点任务的实施路径进一步明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重大改革部署对稳定发展预期、释放市场活力、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循环畅通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我们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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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时,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对此应该如何理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春临:

首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自觉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坚决打破思维定式,防止本位主义,对推进有关工作部署见效至关重要。我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一是深刻认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意义。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经济纵深广阔的优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释放市场潜力,更好利用全球先进资源要素,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全面理解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科学内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这个《意见》是去年4月10日正式对外发布的,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可以在网站上查到,里面干货满满、要求很高,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这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核心内涵。高效规范就是要在更大范围内有效配置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时要完善制度规则,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公平竞争就是要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因素。充分开放就是要坚持推进高水平开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联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所以说,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统一大市场,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统一大市场。


三是准确把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实践要求。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和长短结合。既要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拆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篱笆”;又要久久为功,善于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和配套制度,培育有利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土壤”。也就是说,既要拆“篱笆”,又要换“篱笆”滋生的“土壤”。


四是切实压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责任。各地区要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的关系,让“小局”服从于“大局”和“全局”,让“小道理”服从于“大道理”,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确保落实不打折扣,主动纠治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有关部门要坚持主动作为、相向而行,坚决破除本位主义,对本行业、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督促整改,出台配套政策,建立抓落实的闭环机制。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


我们注意到,在一些重点领域,部分地方为了保护本地经济增长和吸纳就业,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问题比较突出。请问,在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方面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司长 朱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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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意见》印发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在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上持续发力,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公平竞争法律制度规则更加完备。高水平完成《反垄断法》修改,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性垄断监管制度,及时修订《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为规范政府不当干预市场行为提供更加清晰的规范指引。研究起草《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5月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着力完善实施路径,提升制度效能。


二是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持续规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2年以来,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6.37万件,清理各类存量政策措施45.2万件,废止修订、纠正违反2.04万件,围绕“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畅通国内大循环”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市场反映较为集中的公用事业、政府采购、招投标等8个领域。2022年以来,办结78件行政性垄断案件,及时纠正指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不当市场干预行为,有效促进国内循环畅通。


三是全社会公平竞争共识逐步提升。以“统一大市场公平竞未来”为主题,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会同中央组织部首次举办“省部级干部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研讨班”,凝聚公平竞争共识,编撰发布中英文版《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1)》,举办第九届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国际论坛,大力培育公平竞争文化。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制定工作,组织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竞争倡导,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澳亚卫视记者: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更大力度的吸引和利用外资有什么样的作用?下一步商务部对这项工作有什么样的考虑?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 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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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建设的统一大市场是面向全球,充分开放的市场,必将为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优环境和更大的舞台。商务部将按照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推进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既要把优质存量外资留下来,还要把更多高质量外资吸引过来,提升贸易投资合作的质量和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扩大市场准入。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发挥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示范、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放平台先行先试和引领作用,对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相关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


二是加大投资促进工作力度。开展“投资中国年”招商引资活动,统筹各方资源,促进精准招商。依托重大经贸展会和各类投资促进机制,支持各地“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通过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充分展示中国市场潜力和投资机遇,为国内外投资对接创造更多机会。


三是持续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充分发挥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完善协同保障机制,深化与外资企业和外国商协会常态化交流,提升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服务时效性、精准性。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出现的“个性化”问题,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支持存量外资企业良好发展。


四是营造国际一流外商投资环境。深入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标准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等领域,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政策措施,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建立健全各级跨部门投诉协调机制,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水平,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澎湃新闻记者:


打造统一的要素市场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一个重点。请问,当前进展如何?后续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春临:

统一的要素市场是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领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近年来,各方面持续加力,共同推动一批实质性改革举措相继落地、渐次开花。比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全面启动,稳妥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政策,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统一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监管职责,推动形成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网络,加快构建统一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等等,这些改革正在有力有序推进。新一届政府成立后,按照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原来由发改委管理的企业债发行审核职能划转到了证监会,现在划转后由证监会审核发行的第一批企业债已正式在市场上发行,这些改革都在有效往前推进。总体来看,各要素领域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进一步提升,产生了改革与发展互促共进的叠加效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坚持系统观念,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破除要素市场分割和多轨运行,推动各领域要素市场制度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






中新社记者:


我们知道,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离不开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未来还将采取哪些实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司长 朱剑桥:

《意见》印发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规则。推动完成《反垄断法》修改,制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印发《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规则统一。


二是完善统一的商品和服务市场。建立实施产品质量分级制度,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和商品异地、异店退换货。在重点消费品领域及时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目前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持续超过95%。


三是实施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双随机监管和重点监管。探索构建全国市场监管执法指挥调度体系,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


四是有效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开展首次国家层面第三方评估,完成公平竞争审查督察,部署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不当市场竞争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对市场干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对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开展专项清理,坚决查处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要素资源自由流通等行为。


二是夯实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规则基础。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快修订,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快出台,优化企业跨区域迁移登记注册制度。


三是狠抓旨在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的质量治理。实施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增效工程,积极推进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建立重点产品召回追溯体系。


四是强化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建设。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自由裁量权,促进企业信用信息互通互认,加快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一体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






第一财经记者:


我们注意到,《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到,要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请问,目前实施情况如何,下一步还将有哪些举措?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春临:

党的二十大明确,市场准入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之一,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建设,近期工作进展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得到全面确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制定负面清单”;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党的二十大对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作出了新的重要部署。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意味着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2018年首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发布以来,历经三次动态修订,现在实行的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实施负面清单制度以来,市场准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破除,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更好实现。


二是清单落地实施机制不断健全。自2021年第四季度起,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按照“一案一核查、一案一通报”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对违背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定期进行通报,社会舆论反响积极。自2021年起,分两批指导10个省份试点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在评估工作机制、工作方案、指标设计、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重要探索和良好示范。


三是放宽准入试点有序推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市场准入放宽的有关要求,先后出台了海南、深圳放宽准入特别措施,在科技创新、医药健康、现代种业、商业航天和新型能源等领域推出了一批具有较高含金量的政策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


2023年是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建设新要求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好发挥市场准入制度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清单落地实施机制,加力破除各类隐性壁垒,探索更加规范高效的放宽市场准入改革路径,推动形成更加健全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努力营造更加公平畅通的市场准入环境。






浙报集团潮新闻记者:


我们知道流通非常关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离不开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请问商务部在城乡流通体系建设方面有什么样的考虑?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 周强:

正如您所说,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能够在更大范围把生产和消费联结起来,是实现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的关键环节,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保障。商务部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加快补齐城乡流通发展短板,打造智慧便民的消费载体,促进消费恢复和扩大。


在城市,我们将提升城市商业能级,打造更多智慧便民的消费场景。我们将推动已有步行街设施改造和业态升级,集聚优质商业资源,打造城市居民的会客厅;我们将统筹推进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创建,带动传统商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打造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式消费场景;我们将扩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覆盖范围,加快补齐便民设施短板,提升便利化、标准化、品质化、智慧化水平,打造居民身边的“幸福圈”。通过构建以步行街为引领、智慧商圈为支撑、便民生活圈为基础的城市商业格局,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城市商业资源优势,提升城市商业水平。


在农村,我们将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在县一级,我们将提升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功能,发展共同配送,推动一网多用,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共同载体。在乡镇一级,我们将改善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环境,体现地域特色。在村一级,我们将发展农村新型便民商店,引导电商平台和供应链下沉,拓展日用品销售、快递收发、农资销售、生活缴费等功能,满足农民群众就近便利消费。通过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网络,提升农村商品和服务质量。我们还要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线上线下结合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持续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


此外,我们将深入开展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和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突破供给约束堵点、卡点、脆弱点,促进上下游、产供销有机衔接,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坚强保障。






中宏网记者:


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畅通国内大循环为基础,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强大国内市场。请问,商务部作为主管内外贸和国际经济合作的部门,在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的工作有什么考虑?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 周强:

商务工作是国内大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商务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联通内外、贯通城乡、对接产销优势,加快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一是促进高水平开放,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实施《外商投资法》,累计推动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和文件500多部。全国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从2017年的93项降到2022年的31项,扎实推进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高水平开放平台建设,出台《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加入CPTPP进程,推动DEPA成员国成立中国加入DEPA工作组,加快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二是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推进标准制度衔接。在浙江等9个地区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等相衔接。推进服务业商贸流通标准化专项试点,制定电子合同、生鲜电商等领域标准,推动标准与国际接轨。


三是促进城乡协调,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累计改造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983个,乡镇商贸中心3941个,支持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506个,乡镇快递物流站点650个,补齐县域商业短板。扎实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发展智慧商圈,在80个城市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建设1402个便民生活圈,服务3200多万社区居民。


四是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市场建设。累计设立16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覆盖31个省份,更好地对接国内国际市场。推动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不合理限制,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加快建设统一汽车大市场。


下一步,商务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立足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制度型开放,强化制度规则统一。稳步扩大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完善体制机制,增强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推进京津冀、长三角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市场一体化水平,以点带面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三是推动设施网络建设,促进互联互通。加强县域和城市商业体系建设,补齐流通网络短板,健全全国流通骨干网络,完善城乡流通体系。


四是加快数字化赋能,促进模式业态创新。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推动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健康发展,以数字化赋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香港紫荆杂志记者:


在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具有重要职能。请问,市场监管总局对推动这项工作有哪些考虑?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司长 朱剑桥:

我们知道,加强市场基础制度供给、促进市场规则统一,是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意见》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提振经济发展信心、促进我国经济行稳致远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提供了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有利于调动经营主体的积极性、不断拓展市场空间和经营规模。


二是有利于促进营商便利化、提高市场运行效率。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为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便捷地获取市场资源,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有序流动和合理集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有利于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是有利于维护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对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提供了重要的制度约束,有利于引导经营主体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创新、优化供给,进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多维发力。重点聚焦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制度创新,完善市场监管的顶层设计和底层规则


二是坚持立破并举。积极适应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创新和丰富新的制度供给,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坚决破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三是坚持法治思维。一方面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做到重大改革、重要创新于法有据。另一方面,要及时把创新成果、创新举措制度化法律化,使法治建设在创新中发展。


四是坚持顺“市”而为。积极适应市场发展变化趋势,重点围绕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基础制度的创新供给,不断补足新兴领域市场监管制度规则,为塑造竞争有序的线上线下市场生态、为各类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提供规范性的制度保障。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接下来,如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好更有效地落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春临:

俗话说得好,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下一步,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争取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一,针对当前突出问题抓紧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防范事项清单,建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等,运用约谈整改、问效评估、案例通报等方式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第二,加快完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配套政策。聚焦市场基础制度、市场设施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商品和服务市场、市场监管等领域,推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立法进程,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制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指引,推动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第三,完善适应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长效体制机制。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完善财税、统计以及地方政绩考核制度。加强对重大生产力布局的统一规划和宏观指导,强化产业政策统筹,推动构建优势互补、合理分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第四,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跟踪督促,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见效,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抓落实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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