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企业金融支持,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
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方面,《意见》提出,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释放的资金重点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鼓励银行完善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对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等政策性引导较强的地方进行奖补。同时,发挥各级金融监管机构作用,鼓励银行为重点企业制定专门信贷计划,对遇到暂时困难但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
在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方面,《意见》明确,实施社区生活服务业发展试点,开展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和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同时,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创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载体推荐免担保机制。实施“双创”支撑平台项目,引导“双创”示范基地、专业化众创空间等优质孵化载体承担相关公共服务事务。
此外,《意见》还提到了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就业信息监测系统、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和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的重点举措。《意见》强调,要加强稳就业工作组织保障,完善工作组织协调、资金投入保障、就业形势监测、突发事件处置、舆论宣传引导等五项机制,推动各地切实履行稳就业主体责任,汇聚稳就业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