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信用惩戒这把剑

  信用很重要。从古至今,无数的故事都在诠释着诚信对个人、社会和国家的重要性。但是现在社会上失信的现象屡见不鲜,比如,有时候真印证了“欠钱的都是大爷”这句话,令债主深感无奈。还有对法院生效判决拒不执行的“老赖”,有些甚至上演“教科书式”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戏码,让人啼笑皆非,损害法律权威。

  试想,如果失信行为没有得到有效惩戒,长此以往,损害的是国家权威、社会稳定以及个人发展。人与人之间没有了信任,国家和社会还谈何发展进步。因此要用好信用惩戒这把剑,在全社会营造崇尚遵守诚信的良好氛围。

  加强部门联动,增强信息共享。一朝失信,处处受限。在推动信用惩戒时要将各个部门纳入,不能只有涉及相关领域的部门介入信用惩戒,这样惩戒没有效果,也不具备威慑力。当一个人失信之后,各部门共享信息,从各个方面对其进行联合惩戒,让失信人明白失信代价,督促其履行相关义务,挽救自己的信用。

  增强执行力。法院生效判决执行难一直以来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不仅关系到胜诉者利益,更关系到法律的权威。在媒体上经常看到各式各样的“老赖”,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甚至出现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这都成为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拦路虎”。因此,要加大施行信用惩戒时的执行力,对失信者惩戒执行到位,同时加大对信用惩戒的宣传力度,以儆效尤,让失信者对法律、信用心存敬畏。

  加强对新技术的运用。如今“互联网+”成为技术前沿,在信用惩戒过程中也应加强与互联网技术结合。利用大数据技术等对信用行为早监管、早发现、及时提醒,同时也可以在一些问题频发领域做到预防和提醒。信用信息要严格保密,防止出现泄露,造成不必要损失。

  廓清信用边界,确保信用惩戒有效性。信用惩戒针对的是失信行为,但如何定义失信,需要明确标准,不能把许多并不是失信的行为纳入到信用惩戒中。现在越来越多的行为都被纳入到信用惩戒之中,导致信用惩戒泛滥,没有了针对性和有效性,就不利于信用惩戒制度长远发展。要加强信用惩戒理论研究,加强信用惩戒顶层设计和审核制度,维护信用惩戒权威性和有效性。

  做人要诚实守信,这是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这个道理无论何时何地都适用,也是立足社会的根本。但是有时候利益会蒙蔽人的眼睛,造成一些失信行为出现。有了信用惩戒,既是对失信人的惩罚,也是对公众的一种教育,让社会公众明白失信有代价,督促人们在日常社会交往中遵守规则,诚实守信。随着信用惩戒制度日益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定会取得长足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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