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监管趋严 信用体系建设迈出重要一步

  近日,浙江、广东、黑龙江等多家私募收到当地证监局下发的监管函,原因包括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未建立实施有效的业务风险隔离等。与此同时,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信用信息报告工作规则(试行)》,正式向私募信用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业内人士认为,这是私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步,也是对私募监管体系完善的必要环节,预计私募监管工作从严将是未来的大方向。

  据记者统计,自10月以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监管函的私募已经达到27家。此前,广东证监局和黑龙江证监局也分别对广东雄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龙商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目前,中国私募基金数量和规模均呈现扩大趋势。根据中基协11月12日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10月底,在中基协存续备案的私募基金80650只,较9月增加930只、环比增长1.17%。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达13.69万亿元,环比增长2.23%。在市场不断扩张的情况下,对于私募基金市场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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