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企合作中违规失信等将被“拉黑”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校企合作项目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项目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通知》强调,凡在校企合作中出现严重损害学生、教师、学校、企业员工等合法权益,骗取或套取政府资金等行为,将有关企业列入失信、违规企业“黑名单”,限制其参与职业教育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自今年10月12日至11月31日对各区域内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的校企合作项目、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以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在实施的涉及校企合作的文件、制度、协议、备忘录等进行集中排查。

  《通知》强调,此次排查内容需涵盖项目企业资质、项目协议内容、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监管情况等。其中,包括排查合作企业是否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否存在违法、失信、偷税漏税、重大经济纠纷、不良借贷等行为;排查项目是否存在违反教育收费政策,另立名目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条款,以及其他损害学生、教师、企业员工、职业院校等合法权益的内容;是否有“黑中介”“黑代理”参与;是否存在变相增加学校和学生负担的情况;是否存在管理不规范、违规收费、变相收费、虚假宣传等方面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未依法依规保障顶岗实习学生权益的情况等。

  《通知》指出,要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历年来制订并尚在执行的涉及校企合作的文件、制度,与企业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等进行清理和修订,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切实保障学生权益。对出现违规收费、管理不规范等损害学生利益的情况,应责令立即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方面和人员责任。凡在校企合作中出现严重损害学生、教师、学校、企业员工等合法权益,骗取或套取政府资金,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将有关企业列入失信、违规企业“黑名单”,限制其参与职业教育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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