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外卖送餐员纳入交通信用管理系统

建议将外卖送餐员纳入交通信用管理系统

  随着城市外卖送餐业务的迅速发展,外卖送餐人员的身影在路上随处可见。送餐服务在为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外卖送餐员抢道、逆行、闯红灯、边行车边看订单等行为,也带来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不仅危及外卖送餐员自身的人身安全,也威胁着其他行人的出行安全。

  外卖送餐员频频违反交通规则,与外卖送餐行业自身的运行机制有关。外卖送餐企业往往要求员工及时将食品送达顾客手中,并且以派送数量计算薪酬,奖惩机制与效率相关。外卖送餐企业的管理规定给外卖送餐人员造成压力,导致送餐人员为了完成任务而漠视交通规则,破坏交通秩序,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外卖送餐企业对于送餐员的安全教育不够,送餐员自身安全责任意识缺乏,不能有效预见违法违规交通行为可能引发的交通安全后果。外卖送餐行业对违反交通法规的员工处理方式简单,相关企业管理者得知员工违反交通法规后,轻则扣减薪资,重则停职解雇,这种简单的处理方式无法从根本上改变送餐人员的行为方式。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安全管理手段有限,对没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轻微违规行为,缺乏行之有效的约束手段。

  对此,建议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基于外卖送餐员的“个人交通信用系统”,将外卖送餐员的所有交通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进行记录,系统信息依法对外开放,供外卖送餐企业或其他信用信息需求部门进行查询。试行完善的外卖送餐员“个人交通信用系统”还可以与全国个人征信系统相连接,作为信用评价参考信息。

  建立外卖送餐员的“个人交通信用系统”有三点好处:一是鼓励外卖送餐员基于个人信用遵守交通规章。如果能够建立“个人交通信用系统”,送餐员在选择从事外卖送餐职业过程中会受到信用考评,有利于约束并引导其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二是便于交通管理部门管理。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外卖送餐员交通违法违规问题的难点在于违法违规事实频发,但后果往往不严重,现有法治手段难以起到有效震慑作用。送外卖的交通工具五花八门,难以通过“一车一号”进行管理,这也意味着基于交通工具的处罚措施难以实施。建立基于外卖送餐员个人交通信用系统,有利于管理部门对送餐员及其所属企业的监管。三是便于外卖送餐企业掌握所雇员工的交通行为特征。外卖送餐员流动性大,外卖送餐企业难以充分了解每个员工的行为特征,筛选从业人员具有一定的盲目性。通过“个人交通信用系统”,可以为外卖送餐企业聘用或管理员工提供信息支撑。

  城市建立“个人交通信用系统”可从三方面着手。其一,交通管理部门以身份证为参数,建立外卖送餐员个人交通信用登记系统,并建立数据库,存储关于外卖送餐员的交通行为信息。其二,上传外卖送餐员交通违规行为信息到个人交通信用登记系统。当外卖送餐员出现违规行为时,交通管理部门将其违法违规事实和行为的处理结论上传至“个人交通信用系统”中,生成一条信用记录。每一次违法违规处理信息都要上传,尤其是不足以记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的行为的处理信息,也要记录上传。其三,授权信息使用者查询相关信息。信息数据库建立之后,在有效保护外卖送餐员个人信息的前提下,外卖送餐用人单位、快递行业用人单位,其他驾驶员职业,及相关信用信息使用者,经交通管理部门审查授权后,可以在官方网站查询到相关人员交通信用记录。这里强调交通管理部门对于申请查询个人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登记审查,避免非法泄露个人信息。

  (作者:李晓蕙,大连海事大学副教授;曹雨婷,大连海事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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