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诚信个人的激励还可以再多些

  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实施联合激励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了15种可享受的优惠便利,包括享受城市落户优先或加分便利等。

  诚实守信,不仅是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也是社会良性发展的基础。所以,“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已经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上述《征求意见稿》,就是“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其所明确的15条激励措施都有一定“含金量”。

  此前,各地也已出台了不少对诚实守信个人的激励措施,比如北京的“个人诚信分”、广东惠州的“个人信用分”等。国家层面的激励措施与地方探索的激励措施,再加上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越来越完善,必将倒逼很多人向诚实守信个人看齐、转型。

  在笔者看来,这样的措施还可以再多一些,力度还可以再大一些。

  因为人是社会的核心要素,企业、政府部门的决策判断,终究还是由一个个个体做出的,个人诚实守信是一切诚信的基础。只有激励更多个人诚实守信,才能推动更多企业、更多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诚实守信。

  现在,对失信个人的联合惩戒措施已经多达好几十条,而且处于不断增加的趋势,联合激励措施也要跟上。

  而推出什么样的激励措施,要根据经济社会转型情况和公众实际需求,在实践中不断细化。这既需要国家层面进行宏观部署和精准指导,也需要各地政府通过“个人诚信分”工程等方式具体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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