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公布2起“黑名单”联合惩戒典型案例

  4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情况。发布会上公布了2起“黑名单”联合惩戒典型案例。

  一、专项整治+“黑名单” 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赖税出境被拒 联合惩戒显威

  2018年以前,在三七交易市场里总有些人提着五花八门的小礼品,打着办理信用卡或是注册会员的名义在市场里转悠,见到种三七的农民(俗称“七农”)就送上小礼品,只需要“七农”提供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这可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有的“七农”伸手接住了馅饼,却不知这张身份证复印件即将“背上”几百万元的三七交易。直到税务部门开展医药及农产品收购行业税收专项整治,文山州60余户企业被查,32户企业被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的雷霆手段及相关宣传报道席卷而来,“七农”们方如梦初醒……

  文山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何某,长期在文山从事三七药材生意,经过多年打拼,已经由个体户发展为大公司,在当地小有名气。税务人员现场调查时发现,公司各种生产设备齐全,员工在场地晾晒三七或在车间打磨三七粉,运转井然有序;从农产品收购、生产加工,到运输、销售、纳税申报等各环节资料记录齐备。然而,在企业营造出的产销势头强劲的表象下,却隐藏着大量的虚假产销业务,隐蔽性和欺骗性十足。

  经税务部门深入调查,何某利用非法手段骗取“七农”身份信息,虚构三七收购业务,大肆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继而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向下游企业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了何某快速致富的“金蛋”。2009年至2015年期间,该公司采取上述方式偷逃税款3.8亿元,无货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222份,开票金额9.5亿元,税额1.2亿元。税务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追缴税款3.8亿元,并移送司法机关。

  文山州税务部门在专项整治基础上,大力宣传税收违法“黑名单”工作,通过“黑名单”宣讲“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农村”,进一步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探索出一条专项整治与“黑名单”深度融合的路子。目前在文山三七交易市场上,已看不到“送福利”的人,“七农”们的信息安全防护意识业已提高。“专项整治+‘黑名单’”在为国家挽回税款损失的同时,维护了文山三七市场的交易秩序和税收安全,优化了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点评:2014年以来,随着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各地积极探索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特别是将税收违法“黑名单”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及时推送相关部门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充分发挥了打击的持久震慑作用,巩固提升了专项整治的效果。

  二、赖税出境被拒 联合惩戒显威

  2018年7月,三亚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在珠海拱北出境时被海关限制出境,出国计划被迫中断。急于出国的鲁某火急火燎联系税务稽查部门,被告知因三亚某投资公司偷税且逃避缴纳税款,其作为法定代表人已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受到税务、公安、海关、银行等多个部门的联合惩戒,阻止出境只是其中的一项惩戒措施。

  原来,因被举报,三亚某投资公司于2017年被税务稽查部门立案检查。税务稽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在经营Y度假公寓项目时,在项目持有、对外销售、承包合作、对外租赁等活动中,均未按照有关税法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存在偷税行为。经多方调查取证,税务稽查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补缴税款501万元,并处以罚款122万元。

  然而,鲁某心里却打起了小算盘,企图打持久战而“金蝉脱壳”。他采取无视的态度,不仅消极对待税务稽查部门的处理,既不缴纳税款、罚款,也不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反而利用执行过程中程序上的时间差,提前摆布公司名下财产。

  税务机关依法对该公司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发现,该公司名下除一栋Y度假公寓外,无其他财产。这仅有的财产还是一个“问题财产”。原来,该别墅是公司通过法院拍卖取得,但由于该公司擅自更改设计规划,拆建成Y度假公寓后未取得相关证书,无法对其进行查封拍卖。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底气十足”的鲁某态度强硬,一再强调公司没有其他财产,只有公寓的房产,随便税务机关处置。

  正当鲁某为自己的算计得逞而洋洋自得之时,由于该公司偷税行为已达到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标准,其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和公司一同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向全社会公布并实施联合惩戒。鲁某出境时被限制仅仅是税收失信所面临的苦果之一。税务稽查局还约谈了鲁某,如果再逃避缴纳税款,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等八部门2018年3月共同签发的关于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的文件,限制其乘坐飞机和高铁。

  面对“黑名单”联合惩戒的一系列“组合拳”,鲁某害怕了,主动联系税务稽查局表示积极筹措资金缴纳税款,争取早日撤出税收违法“黑名单”。之后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鲁某筹措资金1000余万元,将公司所欠税款、滞纳金、罚款全部缴清入库。事后,尝到税收失信苦果的鲁某感叹:“一处失信,寸步难行,身陷联合惩戒大网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点评:本案充分体现了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中多部门“重拳出击”的威力。以提前转移资产、清空银行账户、承诺后拖延及失联隐匿行踪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曾经是“老赖们”一度惯用的“老三招”,本案例中的鲁某正是打着这样的小算盘。此次借助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措施的组合拳,特别是把企业信用与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信息“捆绑”起来,在出境、乘坐交通工具、贷款授信等方面进行限制,税务机关得以突破执行工作瓶颈,有效打击税收失信者的“金蝉脱壳”,让心存侥幸者闻风丧胆无处遁形,让经营者对税法心存敬畏自觉遵守,切实维护了税收秩序和国家税法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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