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统计局连续通报多起统计违法案件,包括吉林省白城市、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西宁市城东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其中青海省的统计违法案件,国家统计局在移交地方处理后迟迟未收到责任人处分处理书面结果。
4月18日,国家统计局通报了吉林省白城市经济普查违法案件,据悉,此案件是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进行的立案调查。
立案调查发现,吉林省白城市下辖洮北区、白城工业园区、洮南市、通榆县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阶段,未严格执行经济普查方案及普查工作要求,有关专业普查数据严重失实。
白城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洮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阶段,通过多种方式违法干预普查对象独立真实上报普查资料,导致部分一套表企业普查数据严重失实;洮北区部分一套表企业因自身原因提供不真实普查资料。
洮南市、通榆县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阶段,部分非一套表企业普查资料失实,洮南市还存在个体经营户普查资料失实问题。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国家统计局将移送吉林省委、省政府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4月22日,国家统计局通报了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和西宁市城东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统计违法案件。2017年12月18日~26日,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和西宁市城东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有关专业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检查三区共77家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7家虚报、3家瞒报统计数据;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9家虚报、6家瞒报统计数据;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3家虚报、1家瞒报统计数据;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家虚报、3家瞒报统计数据。海东市平安区有关部门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规模以上工业入库材料弄虚作假。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有关部门编造代报或指令企业报送虚假统计数据。
据悉,国家统计局已于去年2月将该案件移送地方追究有关责任人党纪政务责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有处分处理权限的机关应当于6个月内将处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的统计机构;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截至今年3月底,国家统计局并未接到该案件全部责任人处分处理书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