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曾经有一个流传很广的帖子。有一个中国留学生在欧洲某国读博士,发现当地的公共交通系统管理上的漏洞:售票处都是开放的,不设检票口,也没有检票员,甚至连随机性的抽查都非常少。这位中国留学生于是利用了这个“漏洞”,在留学的几年期间,他一共因逃票被抓了三次;毕业后,向很多公司投了个人求职资料,但都没有被录用。后来去公司问明原因,竟是他曾有过逃票记录。
这个故事对今天建设信用社会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一是信用建设不能单纯依靠道德说教,因为要人无条件地守信并不可靠。从这个例子的主人公看,他在欧洲留学,说明其受教育程度不可谓不高,其知识不可谓不丰富。但是,即使是这样的高端人才,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依然能做出有违信用的事,可见“违背信用获利”的思想潜伏在大部分人的心中,一旦外部条件允许,在利益面前,失信就会“破土而出”。由此想到,我国古代有很多有关诚信的故事,大多是有前置条件的,比如曾子杀猪,是为了教育孩子;商鞅立木树信,是为了顺利推进变法等等。当然,无条件的践诺守信也是存在的,但是,那些主人公不是自己有更高的道德追求,就是心中有更崇高的理想,这无条件的“诚信”已接近于信仰了,我们姑且不去讨论,因为信用建设是针对全社会普通大众的。
二是欧洲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很值得学习。正因为认识到单靠个人自觉守信的不可靠,欧洲国家建立了自己的社会信用体系。这个留学生是在乘坐公交时逃票,但是,其他公司却在他求职时,了解到他的失信行为,从而做出了不录用的决定。这一说明,这个国家的社会信用系统连逃票都能接入,是个很完备的系统;二说明这个系统是针对每个人的,而且是开放和共享的。这种完备、开放和共享的系统对每个进入系统中的人,无论是守信的或失信的都有一个评价,如果是负面的评价,这个人就会在社会上受到一些限制或得到一些惩罚,从而对他们起到引导和约束作用。社会诚信就会在这套信用系统的作用下一点一滴地累积起来。
现在,全国上下都在进行信用社会建设,而这个例子给我们的借鉴就是,进行信用社会建设必定要先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我们国家已经深刻认识到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在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如2014年6月,国务院制定并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纲要将“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分解为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社会保障、知识产权、自然人与互联网应用等10个领域;建立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注会、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上市公司高管、保险经纪人、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媒体从业人员、导游等人员信用记录,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笔者以为,在社会信用体系中要接入以上的信用报告,加强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全方位的共享,同时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这样,必定会极大地加快信用社会的建设步伐。如,今年7月,温州就有一起因父亲失信而影响儿子被大学录取的事,这正是社会信用体系所起的积极作用。这事在社会上引起反响越大,也越有利社会诚信的培养。
如果,把这种体系进一步扩大,在每个单位内部也建立信用体系,把诸如迟到、早退此类行为也纳入体系,它的覆盖面会更广,影响会更大。当社会有了这样一种完备的社会信用体系时,人们在利益面前就不敢失信,不想失信,诚实守信就会成为每个个体自觉行为。这时,社会诚信因子也就种在了每一个人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