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辉,男,出生年月1980.10 ,工作单位山东科技大学文法系,职务法学教研室主任。
首先,本人思想理念坚定,始终不忘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的重要性,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其次,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及经济法领域的教学与研究。结合本专业教学实际,积极主动地研读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各类高水平法学教育骨干老师研修班及学科建设研讨会。近几年利用业余时间发表教学、科研论文十余篇,承担横向、纵向科研项目多项,。
再次,本人 2009年被评为“山东科技大学优秀青年”并获得“教学改革优秀奖”, 2010年获“实验室改革优秀奖,2010和2011年被评为“难忘恩师”,2011年被共青团山东省委评为“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2014年获“教育教学成果奖”,“教学改革单项奖”,2016年“山东科技大学优秀教师”、2016年“三育人先进个人”,2017年“泰安校区教学标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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