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开展广电广告专项整治 虚假宣传保健品等广告成重点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日前通报,9月30日起至今年底开展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存在夸大夸张虚假宣传、误导受众、引诱受众上当受骗等问题的医药、保健品、化妆品、美容、招商加盟、投资理财、收藏品等九类广告将被重点整治。

  通报说,此次专项整治,必须严格执行广告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把整治和规范的要求全面落实到各级广电媒体、各频道频率、各节目栏目和时段,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搞例外。

  通报说,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存在导向问题的广告;

  存在内容低俗、格调和品位低下问题的广告;

  存在超时超量、不按规定播放问题的广告;

  存在夸大夸张虚假宣传、误导受众,或者以节目形态变相发布等问题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等广告,存在未经备案管理擅自播出问题的医疗养生节目;

  存在夸大夸张虚假宣传、误导受众、引诱受众上当受骗问题的招商加盟、投资理财、收藏品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广告;

  存在诱使未成年人产生不良行为或者形成不良价值观,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问题的广告;

  存在公益广告播出时长、频次达不到规定要求问题的;

  存在广告播出管理制度不健全、审查把关不严和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

  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的广告。

  通报说,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广告,要严格依据总局《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违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暂停广告播出直至暂停频率频道播出等严肃处理,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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