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全方位修法夯实诚信法制体系

证监会的诚信建设源于资本市场之急需,开端于国务院及其他部委之前列,今年又进行了多方面修订,吸纳至今最新的制度成果,并进行创新,其诚信规章从《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升格到《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虽仅两字之差,但实现质的飞跃。

  记者从证监会获悉,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分两批对77名失信者进行联合惩戒,并公示于大众。

时代变迁须全方位修法

  证监会于2012年颁布并实施资本市场首部诚信规章——《暂行办法》,较早将诚信这一道德范畴上升到法制层面进行规范,是其最大亮点。通过对诚信信息的界定与归集,诚信信息的公开与查询,失信约束和守信激励等一系列具体制度机制,强化了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诚信约束,提升了全行业诚信意识。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暂行办法》施行至今,社会大环境对于诚信的重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一些新的制度也相继出现。 

  国务院继连续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6个诚信建设方面的专门文件,其他领域政策文件也就诚信监管制度机制创新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建立一系列新的诚信建设监管制度,包括行政许可申请人诚信承诺制度、诚信报告制度、诚信会员制度、市场主体诚信或者信用分类管理、严重失信“黑名单”公开曝光、对诚信者予以激励的“绿色通道”制度、限制金融机构向失信主体提供金融服务、在市场准入等方面对失信者进行惩戒以及实现信息共享、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等。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资本市场自身发生巨大变化,创业板不断扩大,新三板、私募基金市场快速发展,区域股权市场已纳入规范发展轨道,资产支持证券、债券以及期货等领域也有新发展,这些领域都要纳入市场诚信建设框架。同时,亟待进一步创新诚信监管制度机制,以适应市场的新业态、新模式、新方式日新月异并相互交织,市场运行日益复杂的局面。这些制度层面以及现实中出现的新问题,迫使证监会对《暂行办法》进行大修。

实施违法失信信息公示

  单从结构上看,新规对原规的43条修改了24条,增加11条,删除4条。但更重要的则是从多方面进行了大幅度修改。

  这名负责人解释说,新规章扩充了诚信信息覆盖的主体范围。将投资者纳入诚信信息主体范围,新增新三板挂牌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及运营机构、基金服务机构、为证券期货业务提供存管和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等。

  新规章还扩充诚信信息的内容覆盖面。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主体,将证券期货行业组织对相关行业和市场主体的诚信评估结果纳入诚信信息归集范围,将拒不执行生效行政处罚及监督管理措施、拒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调查被有关机关处罚处理、以不正当手段干扰监管执法工作等违约失信信息等纳入归集范围。

  根据证券市场特点,建立市场准入环节的诚信承诺制度,探索建立发行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主要市场主体诚信积制度。根据积分,对市场主体实施诚信分类监督管理。建立行政许可“绿色通道”制度,对没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以及近三年来未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等诚信状况较好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实行优先审查制度。

  同时,新规章还强化事后监管环节的诚信约束要求,明确将将查阅诚信档案作为作出行政处罚、实施市场禁入、采取监督管理措施以及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的必要环节。建立重大违法失信信息公示制度等。

数据库助力大数据执法

  自《暂行办法》施行以来,证监会就在其官网上对失信主体及行为进行公示,相关主体可据此进行查询。数据库全面记录各类失信主体及其失信行为。

  据悉,2017年,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机构共1072家。其中,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355家、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责任主体117家、公司债券发行人57家、证券公司75家、基金管理公司27家、期货公司52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46家、基金销售机构37家、资信评级机构2家,会计师事务所22家、资产评估机构16家、律师事务所1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74家、机构投资者61家、其他违法失信机构17家。

  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个人共1716人。其中,上市公司相关人员927人、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人员77人、公司债券发行人相关人员24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109人、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60人、期货公司从业人员54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业人员1人、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106人、资产评估机构从业人员37人、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18人、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29人、个人投资者245人、其他人员29人。

  从违法失信行为情况看,市场违法失信行为中信息披露违法失信行为仍然高居首位,占比47.4%。其次为内控管理违法失信行为、业务经营违法失认、市场交易违法失认行为等。

  这位负责人分析说,正是基于诚信数据库,证监会运用大数据执法,对屡查屡犯者进行严厉打击。

  证监会于6月部署专项行动,锁定了18起屡查屡犯的“老面孔”。这些违法主体的行为表现是:利用他人账户,通过“马甲”掩护,隐蔽变换违法身份;通过虚构业务环节、拉长操作链条、销毁藏匿交易痕迹等多种方式,升级违法手段,掩饰相关违法活动;涉案金额巨大,行为手法恶劣,严重影响市场稳定。有的操纵市场案件累计交易金额超过100亿元,获利金额达7000万元。

联合惩戒取得良好效果

  6月下旬,当事人杨某某主动联系派出机构,缴纳拖欠一年多的罚款。这是证监会今年将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后发生案例。

  联合惩戒基于诚信规章的基本原则,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及《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和民用航空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失信者名单。

  证监会今年分两批公示资本市场失信者名单,第一批31人,其中5人被列入“不履行公开承诺主体”,26人被列入“不缴纳罚没款当事人”。第二批46人,共77人。

  在杨某某缴纳拖欠的罚款后,证监会依规将其从联合惩戒名单中移除。在邢某、钱某某、杨某某等人主动缴纳全部罚款后,证监会依规不再将其列入拟公布名单。“两限”工作的联合惩戒效果初步显现。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称,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未缴纳完毕罚没款,将被列入资本市场失信者名单。对在法定期限内不缴纳罚没款的,证监会将依据行政强制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由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直至罚没款缴纳义务履行完毕。

  该负责人说,证监会对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就是希望通过铁路和民航部门对失信者的约束,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使得资本市场失信者无处遁形。

诚信社会建设需要制度先行

  诚信,是每个人应遵守的日常行为规范,是每个市场机构应遵循的基本规则,也是全社会每个行业都应履行的基本准则。但诚信社会的形成,仅通过简单的道德说教进行约束显然是难以达成的。证券交易以诚信为基础,证监会制(修)订的证券期货诚信管理办法,以此为据进行大数据执法,取得良好效果,为各行各业提供了样本。

  正是基于制度的重要,国务院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实行的联合惩戒措施,将违法失信者向全社会公示,才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格局。事实说明,只有通过这些强制性规范进行约束,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诚信、行行讲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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