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纳税人可以参加纳税信用评价?
《信用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已办理税务登记(含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独立核算企业,以及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
纳税人信用等级如何评价与划分?
(一)税务机关主要是根据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来评价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
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主要包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经营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等基本信息,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以及质检、环保、工商、银行、海关等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目前这部分信息只记录不参与评价。
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等4个一级指标,非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和税务稽查信息2个一级指标。结合税务管理实际,最终细化为20个二级指标,95个三级指标。
外部信息,主要指评价年度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外部参考信息,以及从银行、工商、海关等相关部门取得的影响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的外部评价信息。外部参考信息只记录不参与评价,而外部评价信息当前主要有银行、工商、海关等部门4个指标,评价方式为扣11分,即如果发现纳税人在不同部门之间存在提供信息不对称的情形,则纳税人不能评价为纳税信用A级。
(二)纳税信用评价分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按照《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中设置纳税信用评价指标,计算得出纳税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进而确定纳税信用级别。
直接判D方式适用于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是指在评价年度内,税务管理系统中没有纳税评估、大企业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或税务稽查出具的决定(结论)文书的记录。
目前纳税信用级别设A、B、M、C、D五个级别,年度评价得分90分以上为A级;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为B级;新设立企业及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为M级;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为C级;不满40分的或存在直接判D指标的为D级。
纳税人如何获知自己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届时,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等渠道查询自己的纳税信用级别。同时,税务机关将在公告栏、税务网站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对A级纳税人进行褒扬,并供公众查询。A级纳税人名单包括以下信息: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评价年度、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