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信用协会受邀参加市市场监管局举办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会


5月16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泰安市信用协会举办了“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专题培训会。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李军府,泰安市信用协会会长杨忠俊出席,泰安市市诚实信用研究中心主任、市信用协会监事长何小刚主讲。



      会议上,何小刚主任通过真实案例生动详实的讲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阐述各市场主体要提高认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执行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守法经营的理念;要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加强行业自律,坚持明码标价,不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让消费者放心消费;要健全消费纠纷处理机制,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效能,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着力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共同构建一个安全放心、诚信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为群众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抓好对经营者的宣传指导,为经营者提供清晰的合规指引,降低合规成本和违法风险;进一步落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积极推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不断提升经营者诚信意识,促进经营者自律,让依法诚信经营成为经营者的内在自觉;要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源头化解纠纷的效能,为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更优的消费环境;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执法理念,强力打击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要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媒体宣传作用,统筹部门与行业、生产与流通,城市与村、线上与线下,强化社会普法宣传,协同发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分工负责同志,消保、12315、消协机构负责同志,“放心消费在泰安”典型示范企业代表共300余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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