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泰安市“双公示”评估结果出炉
“双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引擎,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头戏”泰安市高度重视“双公示”工作今年又“双公示”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强激励,严奖惩,倒逼工作落实。为进一步提升“双公示”数据质量,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开,按照泰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聘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近期对我市县(市、区)、功能区,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驻泰单位的二季度“双公示”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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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泰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泰安市“双公示”第三方评估结果,通报显示,评估期内我市“双公示”数据量115896条,其中行政许可111013条,行政处罚4883条。二季度全市“双公示”信息上报及时率99.92%,与一季度持平,合规率98.70%,较一季下降0.9个百分点。
总体看,全市大部分信源单位“双公示”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各项指标有提升,但仍有极个别信源单位对“双公示”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偏低,存有瞒报、漏报风险。
各县(市、区)、功能区对“双公示”工作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评估期内,县(市、区)及功能区“双公示”数据量72349条,上报及时率99.89%,与一季度基本持平,合规率98.56%,较一季度下降1.2个百分点。行政许可68030条,迟报数据量32条;行政处罚4319条,迟报数据量47条。
县(市、区)、功能区存在数据归集不到位,合规率低、超期确认等问题,其中泰山区、宁阳县、旅游经济开发区、徂汶景区问题比较突出。

(一)泰山区

1、数据合规率较低,为96.62%;
2、超期确认数据占比很高,达到57.48%;
3、行政审批服务局:数据上报率低。

(二)宁阳县

1、住房城乡建设局:未报送行政决定数据;
2、行政处罚信息发现漏报: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烟草专卖局各1条;
3、市场监管局:迟报率高,对“双公示”工作重视不足。

(三)徂汶景区

1、数据合规率很低,为53.69%;
2、行政审批服务部:数据上报率低。

(四)旅游经济开发区

1、数据合规率较低,为86.58%
2、超期确认和未确认数据占比较高,为8.98%。

(五)高新区

产生1条行政处罚信息有效异议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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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建议各县(市、区)、功能区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全覆盖、无遗漏地将所有“双公示”信息纳入数据归集范围。
评估期内,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双公示”数据量43547条,上报及时率99.98%,较一季度有小幅提升,合规率99.11%,较一季度下降0.1个百分点。行政许可42983条,迟报数据量1条;行政处罚564条,迟报数据量9条。评估期内产生数据的市级信源单位22个。问题单位如下:

(一)数据上传合规率较低的部门(单位)

1、市司法局合规率44.44%;
2、市农业农村局合规率66.67%;
3、市市场监管局合规率92.18%;
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规率95.45%。

(二)超期确认和未确认数据占比较高的部门(单位)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98.85%;
2、市交通运输局为73.33%;
3、市税务局为40.00%。
评估报告建议市级各信源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双公示”工作机制,在保证数据无遗漏的情况下,做到及时性、合规性、准确性均达百。
各级信源单位要结合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自查自纠、深入整改,明确人员、压实责任,切实建立健全“双公示”工作长效机制。如遇工作人员调整变动应提前培训、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与泰安市信用中心沟通对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双公示”制度执行不力的信源单位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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