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对税务师行业执业监督 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日前,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内容。

据悉,近年来,山东省税务局按照“监管与服务并重,规范与发展共存”的工作思路,持续加强对税务师行业的执业监督,更好发挥税务师行业的专业优势,全力推进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

不断健全行业监管制度。在认真贯彻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发展民营经济、现代服务业等文件精神的同时,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涉税专业服务监管的一系列公告、制度,并结合山东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对税务师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促进山东省税务师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持续完善实名制管理。为准确掌握税务师行业涉税服务的基本信息,税务机关对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落实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采集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共采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10130户,其中,税务师事务所716户;采集从事涉税服务人员29041人,其中,税务师行业从业人员5093人。

完善信用评价及结果应用。持续开展对包括税务师事务所在内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通过税务机关内部监管与委托人外部评价有机结合,进一步丰富行业监管手段。同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分类实施服务与管理,对信用级别高的税务师事务所采取税费服务绿色通道等激励措施;对信用级别低的税务师事务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向其委托人推送风险提示,充分发挥信用管理的惩戒效应。

推动强化行业自律监管。监督指导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管理作用,持续提升税务师行业涉税信息质量和内控制度有效性,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健全行业诚信档案,运用信用记录、警示告诫、公开曝光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促进会员依法执业、诚信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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