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相关信息,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公示首个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告人文某某在未经商标专用权所有人授权情况下,擅自生产加工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给相关权利人、广大消费者都造成了严重损失,并且严重危害经济管理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情节特别严重,被判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予以刑事处罚。
今年以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与肥城市人民法院建立案件信息互联互通机制,通过这一机制了解到,当事人文某某因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被肥城市人民法院判决为假冒注册商标罪。
肥城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当事人文某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失信惩戒力度。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当事人文某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被告人在未经商标专用权所有人授权情况下,擅自生产加工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并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销售,于2021年9月查获。当事人文某某的行为属于生产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给相关权利人、广大消费者都造成了严重损失,并且严重危害经济管理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情节特别严重,被判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予以刑事处罚。
这是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公示的首个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信用监管的重要实践。
下一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持续加大信用监管力度,以信用监管构筑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助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