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环境监管的一把“戒尺”,环保信用评价所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
今年早些时候,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全面实施环保、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
从2013年年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推出算起,我国在环保信用建设方面已经走过了近十个年头,取得了积极成效。各地都在积极探索环保信用监管模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成果。
5种颜色区分企业信用
绿、蓝、黄、红、黑,这5种颜色在江苏省生态环境领域有着特殊意义。
它们是区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的标识。环保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可以享受到更低价格的信贷、水电等要素资源和更多的声誉资源。
江苏某建筑公司对于这一标识印象极其深刻。2021年3月,这家公司A区工程项目未经审批夜间施工被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实施了两次行政处罚。同年4月,该公司B区另一工程项目同样因未经审批夜间施工导致噪声扰民被群众投诉,被再次实施行政处罚。根据《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这一公司环保信用等级被评定为红色,属于环保失信企业,评价结果被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推送至江苏省银保监局等部门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随后,金融机构根据环保信用等级对该公司实施了差别化信贷政策,该公司因为环境失信导致贷款受限。
信用惩戒像一把利剑让企业感受到了切肤之痛:该公司不但被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列为重点监察对象,还同时被多家银行催缴和限制贷款,且行政处罚公示期内,不能参加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经营压力巨大。
痛定思痛,该公司主动和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沟通,积极申请信用修复,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公司组织全体员工专题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全方位强化员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守法行为和诚信意识教育。在各个施工现场对照各项生态环保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监控管理。严格落实夜间施工审批手续,不敢再触碰法律红线。
2021年10月,公司未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公示期满,环保信用得到修复,总额近10亿元的贷款受限额度得到恢复,资金链风险得到解决,企业经营重新走上正轨。
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江苏省内主要银行机构对全省参与环保信用评价企业贷款余额1.99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023亿元。其中,对绿色、蓝色等级企业贷款余额合计1.98万亿元,余额占比99.25%,较上年末增加8007亿元。对红色、黑色等级企业采取督促整改、压缩退出、清收处置等措施,共涉及贷款余额37亿元,余额占比仅为0.19%。
评价企业超74万家(次)
“社会信用体系应用在生态环保领域,可发挥巨大价值。”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李志勇说。
在李志勇看来,生态环保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将推动信用体系与绿色发展相互促进,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及评价机制,助力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建设和发展,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重要贡献。
早在2013年年底,《办法》就已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四个方面21个指标纳入评价体系,对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评价,并对环保诚信、良好、警示、不良企业进行分类管理。
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已于2019年11月启用。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环保信用评价工作。自2013年至2021年,据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12省(市)不完全统计,已经累计评价企业超过74万家(次)。
各省(区、市)在此基础上,结合地方特色和实际工作实践探索和创新具有地方特色的环保信用评价指标。比如,浙江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总分为1000分,包括环境守法(300分)、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300分)、社会责任(400分)等三个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各设置若干二级指标;甘肃将企业环保标准化建设和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置于同一框架,采取500分制打分法,指标涵盖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等5类27项122个具体要求。辽宁、江苏、湖南和广西等地采取环境行为计分制进行评价,在初始分值基础上根据扣分或加分指标进行相应记分。
“尽管评价标准在各地具有较大差异性,但其内容基本覆盖了企业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等多方面的环境行为表现,企业若想获得较好的环保信用评价结果,需要切实对照环保信用评价指标改进其环境行为,提升污染治理水平,严格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李萱说。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如今,环保信用评价已被广泛应用于绿色金融、市场监管、价格调节等领域,用李萱的话来讲,环保信用评价已成为企业发展道路上的绿色名片和绿色动力,守信者“得实惠、减压力”,享受到更好的行政服务、融资服务、公共服务和更低的市场成本。
“因为我们企业环保信用良好,很快就拿到了辐射安全许可证,项目也以最快的速度投入运行。”湖州南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物流)相关负责人说。
在浙江,环保信用已实打实地给守信企业带来优惠。信用等级好的企业,可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许可事项、专项资金发放、科技项目立项、评优评奖活动中获得积极支持、优先安排。南方物流就是其中的受益者。2021年,南方物流拟在煤山镇长兴水泥至小浦镇码头5#输送机尾部使用矿用输送带钢绳芯X射线探伤装置,需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收到企业申报资料后,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通过信用平台对企业进行了信用核查,平台显示该企业信用等级良好,可享受审批绿色通道。因此,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以最快速度完成了受理和审查,原本承诺8个工作日办理的事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节省了75%的审批时间。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还积极推动跨区域、跨部门的环保信用监管新模式。2020年以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联合长三角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信用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印发《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2020年版)》,推动长三角地区环保信用一体化管理。
在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方面,建立长三角地区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共享推送机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严重失信名单认定结果等环保信用信息推送至“信用长三角”平台,实现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2020年以来,三省一市在“信用长三角”平台共公布264家严重失信企业,为生态环境领域跨区域信用联合奖惩提供支撑。
未来,在生态环保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将是必然,这也是《意见》所明确的重要内容。
北京信用学会副秘书长、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与信用评估研究中心研究员薛方说,当前,我国已拥有1.5亿户市场主体,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市场主体。面对如此庞大数量的市场主体,传统上以巡查为重点的监管机制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发展需要。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是通过高度发达的数字技术,借鉴商业化评级机制的运行逻辑,将企业的生态环保风险管理指标予以量化分级,精准描绘出企业的“信用风险画像”,监管部门可以按照企业的信用风险状况,对其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对于高风险企业、高风险领域、高风险问题可以更多地配置监管资源。对于低风险企业,则可以采取更加宽松灵活的监管方式。由此就可以更加有效地实现精准监管、重点监管、源头监管、信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