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两减”惠企激活力 滨州市率先建立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破解企业信用修复难题,山东省滨州市发展改革委围绕信用惠企大局,以小切口促进快突破,于2021年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同步发放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使企业失信之时即知修复之时。同时对信用修复初核实行“即时办结”,市级时限由国家规定的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跑出了企业信用修复“加速度”。制度的实施,解决了行政执法“一罚了之”、企业对修复时限、流程不清不明等问题,为企业正常参与融资、招投标、项目争取、评先创优等市场活动提供了便利,企业知信、守信、用信意识明显增强,信用修复与行政处罚实现“一增两减”。该做法被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评为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


信用修复数量翻倍增长。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建立以来,全市共发放信用修复告知书9688份,实现了信用修复政策的精准推送,充分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最短公示期满后及时申请信用修复。今年前9个月,全市完成信用修复494条,月平均修复54.89条,修复数量是制度建立前3.97倍。


行政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信用修复政策的精准推送,在帮助企业积极申请修复行政处罚公示信息、降低负面影响的同时,进一步让企业认识到信用对生产经营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诚信”是第一品牌的意识,从而高度重视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提高信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今年前9个月,全市产生行政处罚信息2820条,月均313.33条,较制度建立前下降34.9%。


信用修复时限大幅缩减。制度的实施,信用惠企的时效性、精准度明显提升,为企业尽快恢复自身信用、正常参与市场经营活动提供了便利。如今年7月在某化工集团提出修复申请18分钟内即完成初核、4天完成修复,使该企业顺利完成工信部门的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申报。积极沟通协调行政处罚机关对某电力服务公司行政违法行为进行认定,使企业按照一般失信及时完成信用修复,正常参加项目招投标活动,充分发挥了信用惠民便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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