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失信人借钱不还 公积金被扣划

“感谢法官,帮忙追回了拖欠这么多年的借款”申请执行人丁某向执行法官感谢地说道。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廖某公积金,成功执结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08年间,廖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丁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时间。届期,经丁某多次催讨,廖某陆续向丁某归还了借款8.5万元,对于剩余借款1.5万元,廖某均以无力偿还为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丁某将廖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廖某拒不履行,于是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廖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廖某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随后通过总对总、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廖某名下的所有财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廖某有财产可供执行。


“法官,廖某就要退休了,他在单位有公积金。”近日,申请人丁某向执行法官提供执行线索,之后经执行法官实地走访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廖某虽为某单位驾驶员,但单位有为其缴纳公积金,公积金账户上有数万元,冻结、扣划之后足以偿还丁某的借款,面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立即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了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之后,被执行人廖某如期办理了退休手续,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廖某公积金账户上的1.5万元扣划至法院执行专户,随后,通知申请人丁某办理领取手续,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到位,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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