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印发《河北省服务业领域计量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明确将自今年10月1日起,在服务业领域实施计量信用风险分级管理。
服务业领域计量信用风险分级管理是指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依照计量专业信用风险、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和诚信计量状况,建立计量信用风险档案,动态确定经营者风险等级,统筹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对不同风险等级经营者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督管理。这里的服务业经营者,主要是指集贸市场、加油(气)站、商店超市、医疗机构、配镜行业、道路交通、公共事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领域。
按照要求,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经营者计量专业信用风险因素、通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和诚信计量情况,认定计量信用风险等级,并实行动态调整。
计量专业信用风险因素包括计量管理制度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商品量管理和岗位职责等事项。通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归集企业信用信息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对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信用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的结果。诚信计量状况是指经营者是否通过省级平台向社会作出诚信计量承诺并履行承诺的事实。计量信用风险等级由低到高分为A、B、C、D 4个等级。
据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计量信用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对计量信用风险等级为A级的,视情况降低监督检查比例和频次,通常情况下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对计量信用风险等级为B级的,年度监督检查次数按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对计量信用风险等级为C级的,年度监督检查次数至少为1次;对计量信用风险等级为D级的,年度监督检查次数至少为两次,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