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许可到确认 上海浦东正式施行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

3月1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对于正在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浦东新区来说,若干规定的施行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若干规定借鉴国际商事通行规则,将高频备案事项改为自主公示事项。如市场主体修订公司章程或内部高管出现人事变动等情况时,以前需要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若干规定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等相关高频备案事项改为“市场主体自主公示”事项。


按照若干规定,市场主体在设立或事项变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一网通办”平台向社会公示有关信息,无须到登记机关备案。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彦峰说,这一变化在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登记自主权的同时,规范了市场主体的公示义务,强化了市场主体的诚信自律意识。

据介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此前开展的“一照多址”改革试点,若干规定固化了相关改革措施并加以推广。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的市场主体在住所外开展经营活动的,可备案多个符合条件的经营场所,不需要另外办理营业执照,实现了“一次申请、一本执照、多点经营”。

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是该政策的首批获益企业之一,15日当天,该企业取得跨浦东新区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两个登记机关的经营场所备案通知书。

上海ABB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我们是注册在浦东新区康桥镇的企业,以前碰到这种情况需要去自贸区新设一个分支机构,费时费力。现在只要申请经营场所备案,当场就可以拿到备案通知书。”

管得住才能放得开,市场主体才能发展得更好。若干规定还创设“以托管机制为抓手、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为改革和市场主体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撑。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说,市场主体登记行为从行政许可走向行政确认,在充分尊重企业主体自治权利的同时,强化了市场主体的责任,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


相关资讯:
  • 联系电话:0538-8806697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湖路东首路北138号
  • 版权所有:泰安市信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