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经济特区40年@治理现代化”网络主题宣传活动的记者们来到厦门,调研采访过程中走进国家信用大数据创新中心、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开放应用(厦门)基地。
新冠疫情尽管给经济带来重大影响,但也催生了不少新机遇,孕育了更多新模式。厦门化危为机,乘势而上,充分利用5G+大数据等机会求发展。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产业政策与法规研究所行业改革发展研究室主任王夙认为,国家信用大数据创新中心,应该从两个角度来进行解读。
第一,创新中心本身是大数据开发应用的一个重要基础设施。有了创新中心,就可以统筹各种各样的信用资源,并将其导入到相关领域,如金融服务、交通出行、医疗教育等等。如果不跟产业结合,单纯的大数据技术显然会丧失很多价值,而在和具体领域相结合之后,便能够发挥出其在产业方面的价值。
第二,从治理的角度来理解,信用体系建设是我国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抓手。当下社会上有许多不文明现象,对其惩处可能达不到刚性法律约束的程度,但如果不针对其进行惩处,显然不利于激浊扬清。而信用体系建设便可以对这些行为进行规制,但前提是必须要有一个信用评价体系,这就有赖于信用大数据的整合。
王夙建议,厦门市未来可能还需要在大数据立法方面进行一定的延伸。例如在欧洲,有《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国内部分省(区、市)在大数据立法方面也有所进展。厦门市不仅要建立信用大数据创新中心,未来在大数据立法以及地方立法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努力。
王夙还特别阐释了大数据立法,认为相关工作应该主要集中在4个领域:个人数据保护、政府数据公开、数据的流通跟交易以及数据的跨境流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