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须知
泰安市信用协会是泰安市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平台,欢迎诚实守信的企业单位加入本协会,积极共建社会信用体系,铸造诚信泰山,祈福国泰民安!
一、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单位会员应是依法登记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个人会员应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具有较突出的业绩或较强的专业特长,原则上具有高级信用管理师资格;
(四)加入本协会之前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登记表及相关资料;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书及牌匾,并予以公告。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团体活动、接受本团体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对本团体经费收支或会议决议等情况有异议的,可向理事会或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提出质询、申请答复。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团体章程;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五)按会员大会通过的标准及时缴纳会费;
(六)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七)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五、协会为单位会员提供的服务
(一)获得泰安市信用协会牌匾一块,提高单位形象和专业度;
(二)可使用“泰安市信用协会单位会员”的名称作为单位的荣誉;
(三)为会员单位搭建交流、沟通的平台与桥梁;
(四)免费信用咨询,信用诊断,信用知识培训;协助办理信用修复;帮助推荐适当的信用服务机构;
(五)为行业组织、企业提供信用咨询与专项委托服务;
(六)为企业融资、资产管理、销售与市场拓展、应收账款管理等提供专业的信用服务;
(七)开展各类信用培训,举办各类信用相关研讨、交流、展览展示等活动;
(八)开展与国内外同类协会组织间的合作交流。
本团体每年定期更新会员名册,并在网站、会刊等媒体上予以公布。